平潭綜合實驗區(qū)黨工委原副書記、管委會原主任林文耀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(附簡歷)

福建省紀委監(jiān)委網站截圖
據福建省紀委監(jiān)委網站消息,日前,經中共福建省委批準,福建省紀委監(jiān)委對平潭綜合實驗區(qū)黨工委原副書記、管委會原主任林文耀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林文耀身為黨員領導干部,喪失政治本色,辜負組織培養(yǎng),貪婪無度,嚴重敗壞黨員領導干部形象,對抗組織審查;違反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,違規(guī)收受禮品;違反議事規(guī)則決定重大問題,不按規(guī)定報告?zhèn)人有關事項,利用職權違規(guī)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財物;違規(guī)收受他人財物,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謀取利益;未按規(guī)定組織招投標;違反生活紀律;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,或利用本人職權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,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,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數額特別巨大,涉嫌受賄犯罪。
林文耀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、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,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斂、不收手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(jiān)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,決定給予林文耀開除黨籍處分;由省監(jiān)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隨案移送。
林文耀簡歷

林文耀。資料圖
林文耀,男,漢族,1966年7月出生,福建南安人,研究生學歷,1991年7月參加工作,1993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。
2005年7月至2010年9月,任福建省政府辦公廳計劃基建體改處處長;
2010年9月至2013年7月,任福建省衛(wèi)生廳黨組成員、紀檢組組長;
2013年7月至2015年4月,任漳州市委常委、組織部部長;
2015年4月至2015年6月,任漳州市委副書記、組織部部長;
2015年6月至2016年8月,任漳州市委副書記;
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,任平潭綜合實驗區(qū)黨工委副書記、管委會主任,中國(福建)自由貿易試驗區(qū)平潭片區(qū)管理委員會常務副主任,平潭縣委副書記,平潭縣政府副縣長、代縣長;
2017年1月至2021年7月,任平潭綜合實驗區(qū)黨工委副書記、管委會主任,中國(福建)自由貿易試驗區(qū)平潭片區(qū)管理委員會常務副主任,平潭縣委副書記、縣政府縣長;
2021年7月,被免去平潭綜合實驗區(qū)黨工委副書記、管委會主任,中國(福建)自由貿易試驗區(qū)平潭片區(qū)管理委員會常務副主任職務;
2021年9月,被免去平潭縣委副書記職務,辭去平潭縣政府縣長職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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